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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日期:2024-09-04访问量:

为更好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及时助力同学升学就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学生荣誉奖励体系改革,切实提高立德树人成效,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现启动相关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如下:

一、奖项介绍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二、参评对象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其中港澳台学生不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当年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学院参评。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上一学年应未受过违纪处分和校级通报批评处理;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应未受过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分项条件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均位于本专业前10%。如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本专业前30%;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论文或著作须由学院(书院)组织3名及以上相关学科教授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须由学院(书院)组织3名及以上相关学科教授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在其他方面有与上述7项条件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经学院荣誉奖励评审小组和学校评审同意的。

(3)计算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时,如上一学年有出国(境)学习经历,所修学分量(含在校获得学分和经学校认定转换后的学分)须达到其培养方案该学年应修学分量的80%。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9月4日前,学院成立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

本科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小组。学院向本科生各班下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二)9月8日前,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提交自评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包括附件1:高瓴人工智能学院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24年)、附件2: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一览表及成绩单等支撑材料;

(三)9月11日前,开展“优秀本科生宣讲会”。要求每位宣讲人结合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开展宣讲。参评国奖的学生必须参与宣讲会,但宣讲会仅作为学院新生入学教育系列活动,不进行评分,宣讲会要求另行通知。活动要求2024级全体本科生新生参加旁听。

(四)9月13日前,开展专家评审。由学院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年级本科生人数按比例划分国奖名额,对申请人的成绩、科研能力、素质拓展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顺序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成绩以9月8日本科教务系统导出的上一学年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及排名、全部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及排名为准。

(五)9月20日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新媒体等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材料提交说明

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均需提交附件1:高瓴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一览表及其他支撑材料电子版于9月8日前发送至公邮ai@ruc.edu.cn。

国家奖学金评选将与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和京东特等奖学金推荐同步推进。两类奖学金可同时申报,若只申报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和京东特等奖学金也需要参与“优秀本科生宣讲会”。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反馈学院主管领导,或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直接联系学校学生处。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62512453

办公地点:立德楼1709党团学办公室

电子邮箱:ai@ruc.edu.cn

学院主管领导:张老师

办公电话:62511792

电子邮箱:guofu@ruc.edu.cn

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0036993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联 系 人:崔老师

附件:

附件1:高瓴人工智能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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