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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日期:2024-09-04访问量:

为更好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及时助力同学升学就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荣誉奖励体系改革,切实提高立德树人成效,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现启动相关奖学金评审工作,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如下:

一、奖项介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

二、参评对象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2023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在学习优秀奖学金参评范围内。2024年硕转博的学生在博士一年级可参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注: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只能获评一项,不可兼得,但可同时申报。

三、参评条件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上一学年未受过违纪处分和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9月4日前,学院成立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研究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小组,学院向研究生各班下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二)9月8日前,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提交自评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包括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论文情况自评表、成绩单、论文首页等申报材料;

(三)9月11日前,开展优秀研究生宣讲会。参评国奖的学生必须参与宣讲会,但宣讲会仅作为学院新生入学教育系列活动,不进行评分,宣讲会要求另行通知。活动要求2024级全体研究生新生参加旁听。

(四)9月13日前,开展专家评审,由学院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科研能力进行评审并按顺序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

(五)9月20日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新媒体等对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评审要求

申报材料中明确写明论文页码范围、论文等级(A、B等)、论文类型(长文、短文、demo等)及作者顺序(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通讯作者),提供正式发表的论文首页,并经导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未明确标注上述内容的视为无效论文。

国家奖学金评选将与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和京东特等奖学金推荐同步推进。两类奖学金可同时申报,若只申报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和京东特等奖学金也需要参与“优秀研究生宣讲会”。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8日24:00,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ai@ruc.edu.cn,邮件及附件命名为“姓名+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立德楼1709党团学办公室。

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误报、谎报科研成果信息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严重进行进一步处理。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反馈学院主管领导,或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直接联系学校学生处。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62512453

办公地点:立德楼1709党团学办公室

电子邮箱:ai@ruc.edu.cn

学院主管领导:张老师

办公电话:62511792

电子邮箱:guofu@ruc.edu.cn

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0036993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联  系  人:崔老师

附件

附件1: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论文情况自评表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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