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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申报通知
日期:2021-10-27访问量:

一、 参评对象:

2020年入学的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学校通报批评;

(二)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学生中名列前茅。全部课程包括必修、选修和辅修的课程,也包括实践教育、发展指导等所有纳入学分认定的人才培养环节;

(三)热心服务同学,有在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学生组织服务同学、服务社会的经历,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工作骨干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五)未欠缴学费住宿费。

(六)如果上一学年有出国(境)学习经历,所修学分量(含在校获得学分和经学校认定转换后的学分)须达到其培养方案该学年应修学分量的80%。

(七)科研态度端正,上一学年取得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本院教师)在核心期刊(以该生入校年份实行的《中国人民大学高瓴人工智能学院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署名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要科研项目并做出积极贡献,受到课题负责人和学院的高度认可;

4、在学科竞赛、学术科技活动、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5、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三、评审流程及日程安排:

1、学院下发通知(10月27日)

下发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申报通知。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12: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科研情况登记表、申请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学院评审(11月2日前)

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参考申请人的学习、科研、学术能力进行评审。

4、学院公示(11月2日-11月5日)

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按照学院的名额,确定申请人,入围申请人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5、学院信息上报(11月9日前)

公示结束后,学院通过学生奖励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向学生处报送公示文件。

四、提交材料及说明:

1、 需提交的材料及地址: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论文正式出版全文及相关材料证明及其复印件,10月29日(周五)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交至邮箱ai@ruc.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信息楼239办公室。

2、硕士生一年级、博士生一年级不参加此次奖学金评定。

3、科研情况登记表、信息一览表内须明确写清论文页码范围、等级、类型及作者顺序,并经导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未写明相关内容或未经导师签字的科研成果不计入评审范围。

4、申请人信息一览表内须明确写明2020-2021学年平均学分绩、2020-2021学年所修课程总学分,并提供成绩单原件。上一学年绝大多数学生应修课程未超过6学分的专业或班级,以学术表现为主要依据。

5、涉嫌提供虚假信息参评,或参评时重复使用已获该奖项申请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违纪处分。

附件:

附件1: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科研情况登记表

附件3: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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