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及时助力同学升学就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荣誉奖励体系改革,切实提高立德树人成效,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现启动相关奖学金评审工作,制定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方案如下:
一、奖项介绍
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主要奖励在学习、学术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人、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二、参评对象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2023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原则上不在学习优秀奖学金参评范围内。2024年硕转博的学生在博士一年级可参评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
注: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只能获评一项,不可兼得,但可同时申报。
三、参评条件
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上一学年未受过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9月14日前,学院成立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
研究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小组。学院向研究生各班下发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通知。
(二)9月19日前,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提交自评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包括附件1: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申报表、成绩单、论文首页、专利证书等申报材料;
(三)9月25日前,完成材料收集整理和初步资格审核
学院研究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申报人的参选资格,并根据申报人提供的论文类型、发表刊物或会议等级、发表篇数等情况,核对自评表各项信息,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步打分,硕士、博士分开排序。参评人分数相同的,按照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排序。
(四)9月28日前,组织学院研究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小组会议,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讨论评价排序,结合学院奖励基数中的硕士、博士生比例及整体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名额,按顺序确定推荐名单;
(五)9月30日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新媒体等对学院研究生学习优秀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评审要求
申报材料中明确写明论文页码范围、论文等级(A、B等)、论文类型(长文、短文、demo等)及作者顺序(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通讯作者),提供正式发表的论文首页,并经导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未明确标注上述内容的视为无效论文。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18日中午12:00,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ai@ruc.edu.cn,邮件及附件命名为“姓名+学习优秀奖学金申报表”,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立德楼1709党团学办公室。
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误报、谎报科研成果信息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严重进行进一步处理。科研成果不重复奖励。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反馈学院主管领导,或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直接联系学校学生处。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62512453
办公地点:立德楼1709党团学办公室
电子邮箱:ai@ruc.edu.cn
学院主管领导:张老师
办公电话:62511792
电子邮箱:guofu@ruc.edu.cn
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0036993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联 系 人:崔老师
附件: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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