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及时助力同学升学就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学生荣誉奖励体系改革,切实提高立德树人成效,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现启动相关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审方案如下:
一、奖项介绍
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奖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评选,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本科生学习优秀和学习进步奖学金主要奖励在学习方面表现突出和进步明显的学生。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人、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分别为1500元/人、1000元/人。
二、参评对象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其中港澳台学生不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当年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学院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上一学年应未受过违纪处分和校级通报批评处理;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应未受过违纪处分和与学业相关的校级通报批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分项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参评学生上一学年应属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优秀奖学金
在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考虑上一学年在学习方面的表现。
3.学习进步奖学金
上一学年在学习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的情况(本科二年级同学主要对比一年级上下两个学期的学习情况)。
三、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9月8日前,学院成立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
本科生奖励荣誉评审工作小组。学院向本科生各班下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评选通知;
(二)截至9月8日,本科教务系统导出的上一学年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及排名、全部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及排名,结合学院上述奖学金名额,依次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
(三)9月19日前,按照学分绩排名、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比例,确定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如有排名较高、按名额可获评学习优秀奖学金的学生,需与学生本人沟通确认参评何种奖学金;
9月25日前,按照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人数比例划分名额,根据上一学年学分绩排名,确定本科生学习优秀奖学金推荐名单;
9月28日前,按照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人数比例划分名额,根据成绩排名变化绝对值,确定学习进步奖学金推荐名单;
(四)9月22日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新媒体等对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9月30日前,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新媒体等对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推荐名单及推荐等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由学院直接推荐,无需单独申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与学习进步奖学金在同一年度只能获评一项,不可兼得。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过程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有任何异议、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反馈学院主管领导,或以实名方式通过以下渠道,直接联系学校学生处。
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电话:62512453
办公地点:立德楼1709党团学办公室
电子邮箱:ai@ruc.edu.cn
学院主管领导:张老师
办公电话:62511792
电子邮箱:guofu@ruc.edu.cn
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62515668
短信联系:18810036993
邮件联系:zizhuban@ruc.edu.cn
联 系 人:崔老师
高瓴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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